周牧野掏出手机,准备打发时间。
“我偏说。”他撩起眼皮看一眼阮宵,特流氓,“你这样的小美人,玩坏了拉倒。”
啊啊啊啊啊啊!
阮宵一边暴躁一边又被说得很心动。
你别光说啊!
坏阿野!
***
烤猪脚太好吃,一份不够。
当阮宵把铁盘里的猪脚吃得一干二净,连骨头连接处都不剩一丝筋肉,并且还对隔壁桌正在吃猪脚的顾客投去渴望眼神的时候。
周牧野抬手,叫来老板:“再来两份。”
阮宵慌张摆手:“不要不要,我不吃了,不能吃了,要长胖的,太可怕了。”
可当两份香喷喷的猪蹄上桌时,阮宵想压都压不住自己去拿筷子的手。
于是,减肥的第四天,宣布减肥计划失败。
阮宵在埋头吃烤猪脚的时候,周牧野一直在对面玩手机。
阮宵吃着吃着,不知想到什么,忍不住抬头看周牧野,支吾片刻,低声道:“我以前不是这样的……”
周牧野不急不缓抬头,眉眼寡淡:“嗯?”
阮宵垂下眼睫,咬猪蹄上那层饱含胶原蛋白的皮:“我以前很能吃苦的……”
因为无父无母,好像打从存在记忆时,就比一般人少了一份底气。
在世间存活,没有后盾,不敢任性,不敢出格,说话都不敢大声,在班里极力隐藏自己的存在,到哪儿都是低着头,怕惹麻烦。
他不能叫苦,因为叫苦也不会有人理,最后还是得一个人承担。
他也不擅长提出愿望,总归是没人帮他实现的。
在遇上裴湛前,他微小地像一粒尘埃,所以他没自信,也不是没有道理。
大多数孩子的自信都来自于原生家庭,可阮宵连家都没有。
可穿书之后,一切都变了。
身边多了许多喜欢他、爱他的人,这让阮宵的内心渐渐充盈了起来。
他享受到了很多以前无法享受的事物,不仅限于亲情友情和物质条件。
所以阮宵也变了,他变得再也吃不下苦,上辈子的苦难,变得像一场大梦般虚幻。
阮宵有些愣神。
直到对面周牧野的声音将他拉回:“怎么?”
阮宵掩好失落的情绪,抬头看周牧野,翘起唇角:“后来就不行了。”
后来,我遇上妈妈,遇上好朋友,遇上阿野……持宠而娇。
再也不愿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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