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丞揉了一把他的脑袋,“你跟叔叔婶子说说,要是他们同意,你就跟我们出去见见世面。”
“好的好的!”
肖乐回到家,十五块钱,他买了一包烟,两斤肉,还剩下十块钱。
这十块钱他交公。
肖妈没要,让他自己揣着,“你也是个大小伙子了,不怕你乱用钱。”
自打肖乐维护肖三妹那事儿后,肖家人都觉得这个孩子长大了,至少在那一刻,比他们好些大人都厉害。
肖乐也没客气,把那烟给了肖爸,“您跟着我们跑了几天,孝敬您的。”
肖爸得意地看了一眼肖妈,“孝敬我的,那我就收下了。”
“嫂子,中午吃青椒炒肉呗?”
肖乐把肉提进灶房,“我去地里找青椒回来。”
“好,”姜秀英点头。
现在地里的青椒还已经长大了,再过些日子,就成了红椒,那时候就得剁辣椒酱,又是一阵忙。
姜秀英炒肉丝,那是好吃得不行,一家人吃得十分满足,也是少有的奢侈了。
毕竟肖妈买肉,都是买肥肉回来,里面煮着南瓜或者是长豆等,肥肉嘛每一次做饭时,放几片出去沾点油。
肖乐买肉就喜欢买肥瘦相间的夹缝肉,这种部位的肉炒肉丝是最好吃的。
吃过饭后,肖乐说起去省城的事儿,“有丞哥还有刘三哥,顶多五天就回来。”
姜秀英听得双眼发亮,“我能去不?跟着你们去,不用管我。”
“咋不管你呢?”
肖妈皱眉。
“到底男女住着不方便,我问问富兰去不,我们两个结伴儿,也搞点东西回来。”
“这倒是可以,”肖妈哎呀一声,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富兰好啊,那你快去问问她,问好了,肖乐就去找莫丞他们说,什么时候出发也说好。”
肖乐点头。
富兰知道刘三要去省城的事儿,她倒是没动过心思,但是姜秀英上门来说,她还真有些心动,长这么大,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县城了。
她爸妈也同意,晚上把刘三叫过去吃了顿饭,刘三下午就被肖乐告知他嫂子和富兰也想去了,所以在二老面前表示一定会照顾好富兰的。
说走就走。
第二天一早,五个人就出发了。
姜秀英是有些紧张的,因为她身上有两百块钱,这可是一笔“巨款。”
肖乐身上也有两百块。
既然是进城进货,那就不能没钱,肖妈他们也想得开,一下就给出了两百块。
要知道肖卫国一年的工资,也才三百多一些啊。
到了县里,他们买票坐长途车去了省城,路上富兰有点晕车,等到了省城时,富兰的脸色已经非常不好看了。
可当瞧见与县里完全不一样的省城时,她眼里全是光。
除了莫丞,肖乐四人都是第一次来省城,还真是乡巴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