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龄的女孩子不一样,小麦从小很有主意,四五岁就捡牛粪给自己攒学费,即使是在七十年代,也打定主意要念书。
家里只有两个孩子,在挣工分的年代,沪市郊区都属于比较富庶,供他们上学按理不成问题,但他们家父母比较奇怪,一是时代特殊,觉得读书没多少意义,二是不想让孩子过好日子。
好像享受是有罪,人就该面朝黄土背朝天才是最对的,上学、穿新衣服、吃肉,都是不该做的事情。
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丫鬟命小姐身,咱们这样的人家就得认命”。
小麦从不认命,带着弟弟边挣钱边念书,最终都考上大学,毕业后又都没有选择分配工作,而是开创自己的事业,不得不说,小时候的经历给他们的影响太大。
哪怕是高明,也是受够没钱看后妈亲爸脸色的那些日子。
这会提起亲妈,大米的态度很一般,说:“在哪看到的?”
高明一言难尽道:“倒没在干什么,就是穿得特别破。”
大米翻个白眼说:“我真搞不懂,新衣服不穿,说自己没那个命,给钱也不花,就是顿顿吃忆苦饭。反正我们为人儿女该做的都做了,只要不来找事就行。”
高明也是没见过这种的,叹口气说:“就是跟你说一下,别跟你姐说啊,省得她又生气。”
大米想起姐姐的脾气,摇摇头说:“一准知道,她还让我二婶没事多盯着点。”
嘴上说得狠,有时候也忍不住心软。
当然,也是现在过得好,才能分出心神去管这些。
大米惆怅道:“我说她不用管这些,我是儿子,爹妈我会顾,你猜她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