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页

他听见沈清喻的声音中好像带了一丝同情。

“我以为你习武多年,应该比我要明白这个道理。”沈清喻说,“刀剑不过是你手中的器物,真正重要的,是用的人。”

更何况冯云君是江湖闻名的潇湘剑客,他更擅长的该是他的潇湘剑,而不是半途捡起的入歧刀。

不知道为什么,冯云君好像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他大约是把自己放得极高,以为自己修的入歧刀谱万无一失,他练了多日,武功应当突飞猛进,又觉得自己天赋异禀,绝非池中之物,只要有了入歧这等宝物相助,他纵横称霸江湖之日,必然指日可待。

再说,如今沈清喻手中已没有武器了,他难道还赢不过一个手无寸铁之人吗?

可他抬起头,看到的却是沈清喻手握岳霄的长刀,已斜朝他劈了过来,冯云君急忙抬起入歧格挡,双刃相交,铮然作响,冯云君被震退一步,再侧目去看,恰见岳霄自腰侧的刀鞘之中,将那柄短刀拔了出来。

江湖上从未有人见他用过短刀,好像那只是一柄华而无用的装饰,于是冯云君几乎也要忘了此事,沈清喻却对此再清楚不过。

上一世他见岳霄拔出短刀,是拼死一搏,豁出性命去保护他。

而这一世,是与他并肩而战。

刀已在手。

刀到了两个人手里,远比在他一人手中时威力更大,长刀临敌,短刀制胜,岳霄的刀比入歧要重,可不知为何,沈清喻却觉得极为趁手,他以长刀掩护岳霄的短刃,竟真令冯云君节节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