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家都隐隐约约的知道,沈云和在家里并不受重视,毕竟回城的机会,多么的难得,如果不是在城里没有一席之地,哪里舍得不回去。
看着气氛再次陷入沉默,郭有富跳出来,试图打圆场,“哎呀,不就是一点麦乳精嘛,我去泡。”
马继生被他这话一惊,他们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多泡的麦乳精,他竟然舍得给沈云和喝?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就在沈云和也有些诧异的时候,郭有富又接着抛出了话头。
沈云和知道他的条件肯定不一般,但还是配合的询问,“什么条件?”
郭有富一双精明的眼睛,瞄了瞄沈云和胸口的口袋,那里是对方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一支万宝龙的钢笔。
这支钢笔是原主当年初中毕业时,他母亲秦香槐送的毕业礼物,为此还典当了一个家传的镯子。
马继生顿时有点眼红,沈云和这么久没有吃过好东西,这突然又中了暑,难免生出些好吃的心性来,若是几勺麦乳精,能换一只万宝龙的钢笔,那简直太划算了。
其实他也早就看中了沈云和的这支笔,不过对方宝贝的跟什么似的,连看都不让他看一眼。
“要不这样吧,我也给你泡一杯麦乳精,我们两杯麦乳精,换你一只钢笔,我和有富哥,一起用。”马继生都想好了,等他们拿到了笔,他就意思意思的给放一点儿麦乳精,然后泡了水给他端过去,交易都完成了,可就没有反悔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