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离羡惋惜道,“我也没想什么,只是以为你和他的感情比我想象中的好呢。”

“……”

“还有,爵士还是很爱你的,他都不肯把你卖给我。”

离羡安慰了他一句,结果就看到史密斯表情很嘲讽地看着他,接着冷笑,“得了吧,我们boss最爱他,他就是他的心肝宝贝!鲁尼和弗莱彻都比不上。”

弗莱彻是谁?这是弗格森爵士的干儿子啊。

曼联未来的弗队嘛,离羡怎么可能不知道,所以他摩挲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史密斯说:“我看出来了,爵士果然很爱他,瞧你都醋成什么样子了。”

史密斯:“……”

离羡也不再逗他,只是安慰他,“相信我,你会回去的,我知道你喜欢那里,你适合那里,因为你天生就是一名红魔。我也相信爵士想将你改造中场不是没有道理,在半个赛季后,或者这个赛季结束,你总会重新站立起来,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去。”

这是离羡由衷的祝福。

未来有鲁队、弗队、埃队、卡队,但倘若史密斯在,他才是最适合红魔的那个队长,他想这应该是弗格森有一丝希望就不愿放弃,不愿割舍他的原因。

当离羡想要离开,史密斯喊住了他,然后指了指床畔的柜子。

离羡打开后就发现是系统赞助的饭盒,他刚拿出来,直起身就听到史密斯说:“谢谢,很好吃,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食物。”

单人病房窗明几亮,今天也是一个值得珍惜的艳阳天,也为头发染成白金色的阿兰·史密斯镀上了一层金光,离羡再次提着饭盒,走到他的床畔,在他的诧异眼神中,他没控制住自己的手,像抚摸自己的小羊一样摸了摸他的头发。

“真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