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凑过来蹭斯诺的脸,说:“早点去喵早点去喵,等你练完剑后时间刚刚好。”
抵御不了撒娇的小猫咪,斯诺无奈地从床上爬了起来。练完剑后时间果然刚好,这个点集市的铺子都开始营业了,但是去的人又不会太多。
换了一身普通的衣服,斯诺抓起牛奶放进胸前大口袋里,牛奶将头探在外面,像是衣服上毛茸茸的装饰品,可爱得斯诺又亲了它几口。
到了集市后,这个时间行人确实不多,斯诺慢悠悠地逛了进去。
光芒国都城每年的集市是全国最大的商业活动,很多外地甚至外国的商人会赶来卖东西,斯诺逛了几圈,看见了不少稀奇玩意儿。
等逛到某个摊位的时候,斯诺一抬头,对面一个穿着黑袍的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力——那个男人的头上,没有头衔。
这是自己遇到的第二个没有头衔的男人,斯诺想着,特意绕了过去,看清了男人的脸。
“好眼熟啊,”斯诺喃喃,在记忆里翻箱倒柜地寻找,终于记起来这是谁了,“是阿布林!”
搞了半天,没有头衔的人还是只有这么一个。五岁时在酒吧遇见的那个男人,斯诺对他的印象格外深刻,但时间过了太久,记不清他长什么样,只记得他的名字,再次见到才将名字和脸对上号。
至于为什么过了十几年阿布林丝毫没有变老,斯诺倒是不觉得奇怪,童话大陆除了人类之外还有很多种族,习得了超凡能力的人类也会变得长寿,他的父王母后和师父现在都顶着一张二十岁的脸。
看来阿布林也不是普通人类,那这样的话,那个酒吧老板估计也不是正常人。
诶,既然如此,当初被他们折断了剑很正常。斯诺终于把自己五岁时留下的心结解开了。
他雀跃起来,人一高兴就容易变得冲动,所以斯诺朝着阿布林连蹦带跳地走了过去。
“嗨,阿布林,你还记得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接到作者通知,马上要出场和媳妇儿见面了,阿布林立刻找出自己最好看的一件黑色袍子,用法术将它理得没有一丝褶皱,穿上后兴奋地去了地点,摆出一个最显帅的pose,等待媳妇儿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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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h上面的小剧情是搞怪的,和正文无瓜,正文里的阿布林现在对斯诺的印象:魔王媳妇儿的徒弟。
他能对斯诺有印象都很好了。
昨天把头发染成了粉色,感觉自己是大街上最靓的崽!
第7章 刻耳柏洛斯
阿布林再一次来到光芒国,依旧是因为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