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是惯于呼奴使婢的大户出身,他不善敛财,林若三岁的时候,他才勉强雇了一个仆妇,给他们洗衣做饭收拾房子,然后林若六岁的时候,他才买了府里第一个家仆,就是小书。

小书与其说是来做书童的,倒不如说是来给林若做玩伴的。

当时他带着林若四处坐馆,林若接触的都是一些眼高于顶的贵公子,如何会把一个穷书生的侄儿放在眼里?平日里呼来唤去都是轻的,甚至有一个学生公然称林若为“下人的孩子”。林博远知道之后,虽立刻辞了馆,可是终究怕这样下去林若会移了性情,变得卑微懦弱,所以咬牙买下小书这个还全然使唤不上的孩子,来给林若作伴。

从那个时候起,两个孩子就形影不离,小书比林若还大了半岁,但显得比林若还要稚气。

小小的林若自己教小书读书写字画画,小小的小书很有“下人自觉”的欢快的替林若跑腿,小书坚持要服侍林若梳洗,偏偏他力气又小,于是林若不得不每天早上和他一起去井边抬水回屋,以方便小书‘侍候’自己……

两个孩子就这样偎依着,一点一点的长大……

十年相伴,十年啊……

林博远眼前一阵模糊,眼中淌下泪水,他尚且如此,让林若情何以堪?

都怪自己,教他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教他仁义礼智、忠孝廉耻,却忘了教他人心险恶、世事艰难……

如果可以,他真希望自己能不老不死,就这样一直背着他,让他永远这么干干净净、无忧无虑的活着,可这终究是奢望,这个被他养的过于干净的孩子,终究要落在红尘中,用自己的双脚一步步走下去……

“伯父。”背上传来少年低弱的声音。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