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记起哈迪斯烧毁的一系列污秽书籍,顿时咳嗽一声。
抽出一本游记,宙斯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入迷,时间都忘记了。
当哈迪斯再次回到极乐净土的宫殿,难得分给了他一点注意力,“你在看什么?”
宙斯扬了扬手上的书籍,“你的书。”
哈迪斯对每本书知之甚深,放下心,没有再管宙斯看书的行为。
宙斯却在他背后说道:“我经常变作凡人周游列国,你要看我写的书吗?”闻言,哈迪斯用一种绝对不是嘲讽的语气说出了嘲讽的话,“周游列国?我记得你是去私会美人。”
宙斯脸不红心不跳,坦然的承认了,“有的神灵下凡是看风景,有的是去吃美食,每个神灵都有自己的兴趣,但在兴趣之外,多少都会对当地有所了解。”
比起那些书写书籍的普通人,他看待问题的角度自然不同。
神,是凌驾于凡人之上的存在。
只不过大多数的神灵对诗歌文艺更有兴趣,写的书也逃不过吃喝玩乐的类别。
这个提议引起了哈迪斯的兴趣,他知道宙斯虽然花心爱玩,但是脑子绝对不差,就是容易在女色上被坑。现在宙斯有戒了这个习惯的趋势,哈迪斯也不知道该不该为他感到高兴,权衡之后,他把著书的事情交给了宙斯,当作对方在冥府借宿的费用了。
宙斯被他划清界限的方法弄得十分纠结。
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不该在没追到哈迪斯之前告白啊!
遭到防备的宙斯撇了撇嘴,去拿哈迪斯提供的纸张和笔,他内心摩拳擦掌,发誓要写出一本让哈迪斯欲罢不能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