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后自己把头发剪短到齐肩的位置,用卷发棒弄卷,然后再染成烟蓝色。
我那平平无奇的五官在灰蓝色头发以及白皙皮肤的加持下变得能看了一点。
穿上领比较低的黑衬衫,把衣柜里那套条纹西装翻出来穿上,再踏上黑色小皮鞋。
我就是这条街上最靓的崽。
老妈推门进来:“奈奈,你在房间里捣鼓半天干什么?吃——”她话没说完就捂住嘴看着我。
我抬了抬眼:“明天我要穿这个去上班,老妈你觉得怎么样?”
老妈一脸花痴地看着我:“太帅了!不是,我是说好酷,很有中性美的感觉。”
就是这个反应。
大学时期我也这样做过,当时被评选为“学园祭最想拥抱的男人”。
hello?有事吗?我是女的好吗?
一开始还有点沾沾自喜,毕竟是第一次受到这么多人的关注,但后来事态的发展就不受控制起来。我在柜子里发现了不止一封来自女孩子的情书,就算我再三强调自己喜欢的是男孩子也没有用,而且由于我的这副打扮太受女生欢迎,我的异性缘越来越差。
还有女生因为我打架进了医院。
我:你们不要再打了啦!要打,去医院打!
总之,自从那件事之后我再也没有这么打扮过,那阵奇怪的风气也就慢慢平息下来。
至于现在为什么要这么做,自然是为了帮衬一下店里的生意,据我观察,店里来的女性客人大多都很成熟,应该不会像大学里的女孩子一样容易冲动,不会发生为了我打架这种幼稚的事。
老妈围着我打转:“你这种装扮挺有个性的啊,怎么都没见你这么穿过?别动,让妈妈照张照片炫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