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大拇指那块黑得更厉害,连指甲都有淤痕。
很奇怪,正常人光脚走在地上,应该是脚尖和脚后跟都同时变黑才对,除了踮脚以外,弥什想不出其他只会脏脚尖的方式了。
“珍妮死前,和那些半夜奏音乐的人一样,踮着脚尖走路。”
弥什用喃喃自语的音乐,比起告诉别人,更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一样。
“我也听到音乐了…”
黄娣最后一个抵达,她应该是很早起床了,却又不敢出门,直到听见曹芝芝的尖叫声,才终于敢走出房门。
她怯怯地说:“很像哀乐的声音,对吗?”
一语惊醒梦中人,弥什忽然意识到,昨晚的声音很像哀乐,毕竟会用到唢呐这种乐器的,除了红白事以外,就没有更多的用途了。
可是黄娣说完后,自个又不太确信了:“但仔细想又好像不是哀乐…总之听起来很熟悉,应该是过去在农村里听过的音乐。”
她转向曹芝芝,问:“你听到了吗?”
曹芝芝摇头,“我生病,一点点声音都会被吵醒,晚上必须戴耳塞睡觉。”所以她既没有听到哀乐,也没有听到珍妮的尖叫。
同时听到哀乐和尖叫声的人只有弥什一人,于是罗凡德好奇了。
“不过你又是怎么知道奏音乐的人踮脚走路?”
“哦,我从门缝里往外偷看了,看到了走廊上有六个人,踮着脚尖一边奏乐一边往前走,从我们的房门前经过。”
弥什说得漫不经心。
可是她说的每一个字,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头皮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