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晚自习轮到英语测验,是江闻皓为数不多的强项之一。

在搞定除了作文这种需要写很多字以外的题后,他侧目看了眼覃子朝,发现对方仍埋头在桌案上,一只手放在下面夹着本书。

江闻皓皱了下眉,且不说难得见覃子朝写题这么慢过,那本书又是怎么搞的?

作弊?

江闻皓用食指叩了叩桌面,覃子朝本能的将书迅速塞进柜斗。

江闻皓这才看到他的英语卷子早已写好,就压在胳膊底下。字迹漂亮卷面干净,妥妥又一个满分。

而他在笔记本上记录的也并不是什么重点题,而是——

“约翰列侬,1940年出生于英国利物浦。1960年建立披头士乐队,该乐队……”

江闻皓:“……?”

……

晚自习下课后,覃子朝又在宿舍的自修室里呆到最后一个才回来。

江闻皓迷迷糊糊觉得旁边有人爬上床,心说覃子朝这真是要考状元的节奏。

结果第二天醒来,一身的起床气愣是被对方上来一句话给整没了。

“那首歌是后来才被收录进《The Beatle》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