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闫贺安会时不时拍他……这种除外。
繁忙的高三, 闫贺安也不忘抱着相机整天给安浔拍照。
照他的话来说,那就是“按下快门只需要一秒,记录生活怎么会是浪费时间,又怎么会影响学习”。
青春多宝贵。
十七岁的安浔。
十八岁的安浔。
当然是每一天都要记录下来,不给回忆变模糊的机会。
陪伴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词汇。
下雨天。
大晴天。
起风的日子。
泛着大雾的下雪天。
回过头就能看到三步以内的人,永远待在彼此触手可及的地方。
闫贺安很喜欢拥抱。
尤其是在很冷的时候。
安浔从不推开他,那个时候闫贺安常常想,这个世界上不会第二个人,像安浔一样好。
不对。
也可以说,安浔本身就是全世界。
安浔比闫贺安矮一点点,闫贺安抱着他的时候特别顺手,脑袋也总是很自然地低下来窝在他的颈窝里,像一只粘人的大金毛。
到底是萨摩耶还是大金毛不重要。
安浔眼睛越过闫贺安宽阔的肩膀看向天空,不自觉带着点笑容想,嗯,总之是狗。
本该最漫长又难熬的高三,对闫贺安和安浔来说,反倒是最无忧无虑又让人留恋的时光。
往后的许多年,脑海中划过一个关于高三的细小碎片时,大概都会无意识翘起嘴角吧。
彼此陪伴,一起向着未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