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百万,啊不,戈登警官,主动提出要押送谜语人回阿卡姆,作为遵纪守法的好市民,我还期待被警察送锦旗,也真实对破坏,戈登与哥谭首富的三百六十五天感到遗憾,所以我当然不会拒绝戈登的请求。
警察开始把谜语人的手下全部缉拿归案,顺带疏散广场上的市民,很快,偌大的广场只剩下我哈莉和罗宾。
就在此时,罗宾和我的耳麦之中,传来夜翼的声音。
“戈登会带着谜语人回阿卡姆,我打算去蝙蝠侠那边看看。”罗宾说道,“嗯好,我知道了,我不会丢下这个傻,我不会丢下小樱的。”
蝙蝠侠,罗宾,团队。
哈莉灵光一现,拽住准备离开的罗宾,看向他说道:“喂,蝙蝠侠的马仔,别急着走,我有个好主意,听听吗?”
“你又要出什么馊主意?”罗宾皱着眉头问道,显然一副兴趣缺缺地表情。
哈莉一手搭着我的肩膀,一手搭着罗宾的肩膀,兴奋道:“你们看,谜语人这么费尽心思,也没能超过小丑的人气,你们说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我和罗宾同时问道。
“因为——他只有烦人没有特色,且没有一个很棒的团队。”哈莉兴奋道,“拜托,小丑以前的搭档是谁,是我,哈莉奎茵!”
罗宾翻了个白眼,很显然,他有些后悔留在这里听哈莉讲话。
哈莉拽住他,继续说道:“现在的小鬼真没礼貌,我话都没说完呢,不许走!蝙蝠侠很棒,因为他在哥谭有一家子,观众称呼什么来着,啊对,蝙蝠家族,多朗朗上口。”
“你呢,你和蝙蝠侠是搭档,但是他们都喊你马仔!蝙蝠家族也不会被人叫罗宾家族,你看看夜翼怎么独立的?团队!你不能和蝙蝠侠捆绑一辈子,人家会说你蹭热度的,你需要的是一个属于自己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