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知道顾琰清很会演戏,在原书中他就对工作态度很认真,属于又有天赋又肯努力的那类。虽然是男团歌手出道,中途转型做的演员,但是他的演技并不生硬,比许多流量都要好很多。

即使是在没戏可演的时期,他也从来没有停止过磨练自己的演技。

所以才能在机会来临的时候一把抓住,并大放异彩。

宋知本来对他的感官有点复杂,但看完他演的剧后对他也有了一层滤镜。在看到顾琰清的角色人物死时,他眼睛都差点哭肿了,用了半包纸。

而且他是看过原书的,书中顾琰清就是一个谦逊有礼、性格温和,且时运不济的好人,就跟剧里的角色人物一样。

宋知感觉,他就是本色出演。

所以很难不通过角色,对顾琰清本人也生出几分好感。

宋知没有意识到,自己对顾琰清的崇拜多了几分真情实感。

他熬了一个通宵,面色十分疲惫,但是精神却很亢奋。

就在他犹豫要不要回床上睡觉的时候,看到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后顿时一个激灵。

现在正是顾琰清每天晨跑的时间,按照原身的尿性,在知道顾琰清已经回家住的情况下,绝对不会错过这个跟踪的好机会。

宋知顿时露出一番纠结的神色,看了看窗外,最后还是认命地站起身。

他猜得不错,顾琰清现在的确在晨跑。

一个人的成功,与其自律的性格分不开,顾琰清从来不睡懒觉,哪怕不需要跑行程也会早早起床,这样他一天便多了许多可支配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