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华觉得好玩儿,凑在她耳边磨蹭:“我的家当都带你看过了,都是你的。”
“光用嘴说有什么用,你先给我,别的再慢慢谈。”
朗华乐不可支:“你当我傻的吗?”
回到寓所,他先去洗澡,洗完出来看见温琰盘腿坐在床边,正低头研究着什么东西,他定睛细看,顿时愣住。
“从哪儿来的?”
温琰抬眸:“书房抽屉。”
那是一把勃朗宁自动手/枪,俗称掌心/雷。
“这么小的枪……”体积与香烟盒子差不多,还没她的手长:“怎么用,你教我。”
朗华走近:“姑娘家不要耍枪。”
“我可以拿来防身。”
“你跟我在一起,用不着。”
温琰扯起嘴角要笑不笑的:“连一支袖珍手/枪都舍不得送,还想哄我结婚呢?”
朗华睁大双眼:“刚才不是说教你用吗,怎么变成送了?”
“那你到底教不教?”
朗华默了片刻,拿过枪,推动握把底座后面的按钮,卸下弹匣,里面没有子弹,枪膛内也没有,他假设有,示范如何将子弹压进弹仓,上弹匣,上膛,解脱手动保险,然后扣动扳机。
“这种枪有三重保险,不容易走火,而且体积小,隐蔽性强。”
温琰学得很快:“勃朗宁掌心/雷,名字真好听,特别适合我,对吧?”
鬼灵精,朗华嗤笑:“对,你留着玩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