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丑陋的、被蚕食得仅剩一点点的良知勉力支撑——不能乘人之危,不能趁她神志不清的时候将她据为己有,否则当她清醒以后,自己要如何面对她?只怕再无转圜余地。
可是,如果她永远无法清醒过来呢?他做“好人”有什么用?
朗华心猿意马,脑中混乱。
他好喜欢她啊,傻了也喜欢。可是……越这样,越不敢轻举妄动。他从未体验过这种复杂的滋味,欲进还退,欲诉还休,像南方没完没了黏黏糊糊的梅雨,完全违背他的本性。
纠结着,心脏会发疼、发麻,同时又很快乐,很享受。真见鬼了。
原来女人能这么大本事,能把人的心搅得乱七八糟。
不行了,朗华不能继续待下去,他当即离开温琰的床,回自己房间冷静。
第二天还要约人谈生意,朗华早早醒来,睁开眼,冷不丁吓了一跳。
温琰不知何时摸进他的卧室,正趴在床边瞪着两只大眼睛望住他。
“妈呀……你做啥子?”
温琰紧抿嘴唇,粗声粗气一字一句:“不准走,你。”
朗华起身揉揉她的脑袋,下床去浴室洗漱,没想到温琰亦步亦趋地紧随其后,当他站在盥洗台前洗脸刷牙,从镜子里看到她就立在后边盯梢,盯得人浑身不自在。
“琰琰,你先出去。”
“不。”
“我要上厕所。”
“不!”
朗华尴尬,握住她的肩膀,把人转个身,轻轻推向门外:“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