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律!”欢欢叫着,直往清秋身上撞。
“又不是不要你,就是我们进城,你就去那里玩去,我们出城,就来找你。”清秋说道。
现在的欢欢,被养得极好,膘肥体壮,形体漂亮。谁能想到,当时病得快死掉,瘦得皮包骨头的小马驹,能够长成现在这样漂亮的白马。
清秋再是对马匹没什么欣赏眼光,也知道现在的欢欢,长的太好了,很有可能会被人给盯上了。
进入别人的地盘,还是财不露白为好,这里也包括欢欢。
清秋和欢欢争执了半天,欢欢似乎明白了清秋的意思,才不甘不愿的吃了一顿精饲料,向着野外跑去。
“这小家伙多聪明,离开之前还知道吃顿好的。”清秋好笑地说道,把饲料收了起来。
越是大的城镇,越是繁华的地方,清秋和西施在隐藏了容貌的情况下,越是显得普通,也越会安全。
找到了客栈,清秋打听了一下,其实城镇距离大海,也有近的路程,只需要小半天的时间就能到达。
清秋找到了从城镇到海边的路线,就在镇子里租了房子,打算定居。
然后,清秋就开始带着西施各种品尝海鲜,在镇子上吃了三天海鲜大餐,才考虑前往海边。
清秋还是从过来的城门出镇的,走出一段距离,就听见一声马嘶声,看见,就见从远处,欢欢正奔过来。
“看来这家伙一直等在这附近。”清秋有些诧异地说道。
之前清秋在出了越国的地界,人烟变得稀少的地方,就已经解开了欢欢的缰绳,就有了打算将欢欢放到野外的打算。
清秋自然看得明白,牛马这一类动物,对于人类来说,就是使用的工具,当没有利用价值了,还能杀了卖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