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好巧,我也喜欢你

或许就像迟所说的,这就是喜欢。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想要了解一个人,想要靠近一个人,想要走进一个人的世界里

他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喜欢上这个头发卷卷,戴着眼镜,明明性格大大咧咧,却又会温声细语,总是对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产生研究的心理的女生

是喜欢的。

可是,他很清楚知道自己这个人其实有多无趣,没有会迟的能说会道,没有周奕那般阳光开朗,更不如徐清止讨喜

司桉想不出自己身上有什么优点是能够让她喜欢上自己的

或许,只有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一点来,可是,她并不喜欢学习。

甚至,自己最感兴趣的物理,是她成绩最差的一门,至今,自己也没有见她及格过。

不知待了多久,夜幕降临,时柒收到了短信,匆匆离开,司桉这才收拾了东西走了下来。

路过方才的位置时,有人喊来一声,他看过去,店员正拿着一本有些眼熟的本子。

这本本子,他来生活馆时,就经常能见到时柒拿出来。

“你好,这应该是我朋友落下的。”

店员狐疑地看着他,“有什么能证明吗?”

司桉顿了顿,“里面可能会有她的名字,她叫时柒。”

店员翻开笔记本封面,果然在书页处看见来时柒两个字,这才将笔记本交给来这个男生。

夜晚,司桉洗完澡回了卧室,刚要关灯睡觉,却瞥见了桌子上的那本笔记本

强大的好奇心趋势他伸手去翻开他就看看,不看多,就只是看看这是什么笔记本。

可是当他翻开来看了第一页,却再也停不下来。

少女的心思懵懂而直白,每页上都有着少年的名字,每页都写满了有关少年的事,日期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增加,一天不落。

司桉的心剧烈地跳动着,他大脑一片空白,整个人都飘飘然的

什么样的情况下,女生会在日记本上每天都写同一个男生的名字?

喜欢,只有喜欢一个男生,才会如此。

当司桉翻到来最新写的那一页,女孩第一次清晰在书页上写下来,“我喜欢他”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