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行小字写的是:乙方在合理范围内,有义务配合甲方在合作期间的拍摄。
这就意味着,若刘天弘要让她配合综艺的录制,她还不能拒绝。
闻言,刘天弘神色有些不自然:“谭老师,您不用这么紧张,那只是一个形式。”
“刘导演,我看起来是个傻子吗?”谭笑皮笑肉不笑道。
写进合同里的内容,竟告诉她只是一个形式。
嗯,签约前是个形式,签约后做不到就是违约。
她扫了眼这行小字的后面,很好,五倍的违约金。
她把手中的合同直接递了出去:“刘导演,我想我们不适合合作。”
还没签约就这么算计她,一旦正式拍摄,指不定还有更多的算计等着她。
一百万确实不少,但跟随时而来的麻烦,以及应对麻烦时的糟糕心情比起来,就显得不值了。
刘天弘慌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谭笑竟看得这么仔细,他先前遇到的那些艺人,说看合同就只是一个形式,哪儿会像谭笑这么逐字逐句地看。何况那一行字那么小,不细看根本注意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