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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拒绝。从小到大,她没被任何一个男人关心过,照料过。受欺负是从自己的亲人开始的:爷爷,爸爸,弟弟。

夜已深了,天空乌云密布,不见一点星光。

隔着围墙可以看见远处街灯闪烁,如印度舞娘身上的首饰,哗哗作响。

借着手电的微光,他把她带到那个巨大的垃圾箱前,她皱起眉头,安静地看着他。

昨晚一切可怕的事情,都是在这里发生的。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死在这里,或者一辈子也不回来。

但修鱼稷做事自有他的深意,越是无从揣测,越是激起了好奇。

“这个送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坚硬而发光的东西放到她的掌心。

她低头一看,是一枚式样简朴的戒指,金黄的指环,当托着一颗闪亮的水晶。

“听说这里的女人喜欢这种石头。”

她笑了笑,可怜的狼族,连水晶和钻石都分不清。但看着他一脸严肃,她也懒得揭露。任由他将戒指戴进了她的无名指。

“喜欢吗?”他问。

她抬眼看着他,点点头,忍不住解释:“你可能不知道,在我们的文化里,男人是不可以随便送女人戒指的。”

“为什么?”

“这种戒指是用来求婚的。”

“我就是在向你求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