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长到十岁,瘦得只剩骨头架子,养大他的老乞丐在一个冬天冻死了。

他浑浑噩噩在街上游荡,被人卖去当马奴——

每天被呵斥来呵斥去,干得多吃得少,谁都能欺负他一下。

就在一日他又被欺负时,府里美丽娇弱的病怏怏的大小姐救了他,还给他热乎乎的馒头吃。

大小姐是家主的女儿,天生有不足之症,体弱多病,大夫曾言活不过二十。

她温柔、和善,对下人都以礼相待,被庶妹欺负了也笑着说不介意。

大小姐对他很好,时不时给他送吃的,送衣服,还给他取名‘少珩’,虽然总被家主骂,可她却依旧我行我素。

小乞丐感动得稀里哗啦,第一次有人对他这么好。

他想,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一次外出,他们遇到山贼,仆从们吓得自顾逃命,他带着大小姐奔跑。

一柄利剑朝他刺来,大小姐替他挡了剑,生命垂危——他把自己的心脏剥给了她。

他曾躲在窗台下,听见给大小姐看病的大夫说,体质特殊的人的心脏可以救她。

他不知道什么是特殊的体质,但他有个秘密,他怎么打也死不了。

他救不了老乞丐,因为他是冻死的,但大小姐,或许他能救。

……于是少珩把心脏挖出来,喂给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