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秘密哦。”
说起来,林少安离那件大事干完已经半个月有余了。最开始的一周,她每天早上都炫耀着她的小帽尖儿,昂首阔步地从保安大爷面前经过。
可没几天,她就住在了学校里,保安大爷看她的眼神也从高兴重新变回了怜悯,她的小帽尖儿又垂落了下来,和她逐渐垂落的神色一样。
七岁的年纪,林少安在相继了解了“法院”、“法庭”、“杀人未遂”、“故意伤害”这些词后,在新学期又知道了一个新的词,叫“全托”。
她只听见老师们谈论着妈妈把她“全托”了,那之后,她就几乎是再也没见过妈妈,每天都跟着生活老师住在学校的宿舍里。
“全托”应该就是抛弃的意思吧。她以为的。
元旦收假后天气有些回温,小朋友们也都脱下了帽子,好像只有林少安还留在深冬。
校门口每天都能看见一只奶茶色的小尖顶,搭着小红袄子帽蹲在地上,朝着江对岸的某个方向望眼欲穿,看着最高的那栋大楼玻璃,白天映照着阳光,夜晚泛滥着霓虹,日复一日,乐此不疲。
“林少安,你怎么又跑到这里来了?你看天都黑了。你再乱跑生活老师要生气了哦!走啦,我们回去睡觉了。”
这是她几乎每天都能听到的话。
在学校里的日子不难过,但也不开心。跟她一起住的都是三年级以上学生,她总是一个人吊车尾似的跟着大孩子身后跑,哥哥姐姐都嫌弃她跑步慢,吃饭慢,洗澡也不利索,没有人和她一起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