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就在荒郊直接对他进行了「爆头」,在那一瞬间,他才觉得自己是个真正拥有生杀大权的男人。
后来杀的那些人,无非是希望证明自己的能力,以及看到人们对他的惧怕,甚至对他这个名字的惧怕,都会让他感到兴奋和开心。案子越做越大,人杀得越来越多,其实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就在漫天大雪的时候,他忽然想起自己其实也是有一个家的,是丙叔曾经给他的温暖。因此,他跑了回去,想去再喝一碗丙叔的面片汤,和那顿鲅鱼饺子。
人都是这样,会莫名想念某一刻的欢乐和温暖,即便是难过,也愿意去想一些开心的事情。
他喜欢傻傻笨笨地小满看着他,一脸的崇拜。因为除了杀人之外,他做的蛤蜊鸡蛋羹的确是很好吃,让一个小姑娘赞不绝口,每天每顿都要吃一碗才罢休。
这让他忽然感觉到,人生之中除了杀人之外,还有一个小姑娘依赖着他,期待他端出那碗热腾腾的食物时的弯弯笑眼。
“王富贵不是孤身一人,还有一个女儿。”他是死囚,却在大牢里面壁时经常这样说。
我看到文书这样写的时候,不由得笑了起来,也是弯弯的笑眼。这个女儿要了他的性命,他还是挺高兴的吧。
听到肖不修清浅的呼吸声,我转过身和他面对面躺着,“肖不修,你知道王富贵为什么要认我做女儿么?”
肖不修睁开眼睛,黑暗之中没有咄咄逼人的寒意,只是看着我。
“王富贵从小被爆竹炸断了命根子,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孩子,也没有过女人。人的年纪越大,就越希望得到家庭的温暖和孩子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