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的关键证物是柳疯子提供的,就是他手中的金戒指和金镯子。
这应该是一套金饰,戴在王氏的身上,并且是王氏随身佩戴的。
就算柳石榴记不清了,但柳疯子必然记得。这就要说烂赌之人对于金钱之物最为在意,因此观察的比较仔细。
推断的缺口就是从柳疯子这里开始的,他因为口不能言,手不能写,整日拿着拨浪鼓发出噪音,期望能够有人注意到他手中的金戒指,从而发现端倪。
但可惜,真的没有人发现。所以,柳疯子越发着急,行为就越发诡异,得到了适得其反的效果。
但若仔细想想,对于一个烂赌之人来说,手里拿着金戒指金镯子,必然应该是金赌场去参加赌博,不可能拿捏在手里,所以说,这必然是相当重要的证物。
再推及开去,他的活动范围除了家就是赌场,他必然是在赌场里拿到了金戒指。再往下推,这持有金戒指的人就是凶手,或是和凶手有关的人。
所以,这部分的结论就是凶手也是个烂赌之人。
当然,我对柳石榴的丈夫雷天一本来也是有怀疑,毕竟他的身量不高,看起来也很瘦弱。
但是经过观察,他虽然身形如此,但因为是家里做木匠的,搬搬抬抬的工作也做了不少,所以他看起来虽然瘦弱,但属于精壮型。如果下手杀人,应该是手很稳,不会胆怯。因此,他也被排除了。
刚才让柳秀才家的家仆来搬动县衙的条案,其实就是在考察这些人的体力。
刚才也说了,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但是,目标锁定在身材瘦小无力之人,但这些家仆搬起条案的时候并不算特别费力,跑了几个来回,虽然气喘吁吁,但是还不至于没有了力气。
所以,柳秀才的家仆也排除了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