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叔很久都没有说话,但是他用行动表达了他对我的好。
只要我去看书,他就给我准备好热茶和垫子,甚至是外衣,让我在藏书阁里有吃有喝,又暖和,甚至还有个干净的地铺,可以躺一躺。
所以说,我在冷宫最初那些难熬的日子,都是常叔陪着过来的。
后来,有时候我懒到想看什么书的时候,就让常叔拖着瘸腿帮我去找,美其名曰让他运动一下,有益身体健康。
其实,我的腿也是他治好了一大半。他在藏书阁里也看书,看了不少医术,就拿我当试验品,弄了各种膏药,针灸什么的。我们也算是忘年交吧,至少是很谈得来的朋友。
所以,再次看到他,我高兴得一把抱住他,巴不得挂在他的身上不下来。
常叔任由我这么挂在他身上,也笑呵呵地拍着我的背,像抱着自己的小孩子一样。“你去哪里了?很久没有来过了吧?”
“不是呀,应该是我问您去哪里了?上次陈志典的案子闹得凶的时候,也没有看到您呀。我还以为皇上把您赶出去了呢?”
“我回了一趟老家。我每年都会回去转转的,一走就是大半年。去年没走,还不是因为你赖在我这里吃吃喝喝的,我只好伺候你呀。”常叔一脸的开心,脸上的伤疤都舒展开了。
“哪里是我赖在这里,分明是您舍不得我每天带过来的好吃的,觉得自己要是出宫了,就没有人送吃的了,所以才没走的。”我越发抱得紧了。
“赶紧下来,都是大姑娘了,不是小孩子了。”常叔说道,还是扒拉我。
我还是舍不得下来,他身上也有好闻的茉莉花香,和肖不修不是同款,更有一点书香的味道。“为什么您和肖不修用的都是茉莉花香,我之前都没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