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被一只手拦住了。
兰庭厌脸色苍白, 望着她流血的手掌, 眉峰缓缓拧了起来:“芝芝,别……”
都摇芝伸出另一只手盖住他的眼睛,把他的脑袋按到枕头上:“你睡你的,别管我。”
兰庭厌顿了顿:“……会疼。”
“不疼,”都摇芝说,“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啦!那时我才金丹期,现在可是渡了劫的真仙了,掌心一点小伤口,流一点小血,还没喂蚊子疼。”
兰庭厌不说话了。
都摇芝移开手掌,看到他的眼睛又闭上了。挺好,安静,乖巧。她挑出受伤的触手,治疗起来。
治疗总体来说枯燥无味,反复进行重复动作后,都摇芝渐渐走了神。
想到兰庭厌的本体。
渡雷劫时他显露出本体,叫她别怕他。
其实她并不害怕。
他的本体并不丑陋,也不恐怖,虽然有点怪异,但对都摇芝来说……有一种奇异怪诞但符合美学的漂亮。
她当时恐惧的是兰庭厌会杀她。他太强大了……还是个与人类迥异的怪物,她不懂他为何“喜爱”她,也不能确定会不会有某一刻他的态度突然转变,这种仿若空中阁楼的“喜爱”消失,她变得和其他人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于是也就能轻松抹杀掉她。
但是就在刚才,就在兰庭厌给她看他受伤的触手,抱着她问她那个问题时,她的心突然不可抑制地跳动起来,想回他以最紧密的拥抱,想从今往后……多信任他一点。
……
血流失得太多,都摇芝也倦了。
她随手扯了裙角布料缠上伤口,躺了下来,先是往兰庭厌怀里蜷了蜷,又觉得不满意,换了个搂住他腰的拥抱姿势,运转周天灵力,把他也变得温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