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站起来,去锁了病房门,然后走回来对着沈含烟,缓缓把衣服脱了。
季童很白,不是沈含烟的那种冷白,是一种粉白,整个人像在混了玫瑰汁液的面粉里滚了一圈似的,直到二十三岁了,身材还是如少女,骨量纤纤,两只雏鸟轻轻振动着翅膀。
饱满弹性的肌肤,让她整个人散发着青春的生命力与活力。
沈含烟的目光凝了一瞬:“穿。”
季童:“我才不呢。”
她站在床边,轻抚着沈含烟的手:“从那天夜里我给你打电话、把我自己的手当成你的开始,我就认定自己是你的了。”
“你要是敢不对我负责就跑,不管你去天堂还是地狱,我都会去把你给追回来。”
沈含烟淡淡的笑了,飘渺得像白桦林间朦胧的夜雾,清晨的阳光一照,也许就什么都不剩了。
季童心里反复思量着一件事。
最终她轻声开口:“沈含烟,我爱你。或许你曾感觉到我喜欢你,但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我有多爱你这件事怎么说呢。”她吸吸鼻子:“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就是如果人真有下辈子的话,我还想和你在一起。”
她拧亮台灯:“看得清吗?”
她这几天一直穿衬衫,所以沈含烟没看到过她的小秘密。
沈含烟努力睁着眸子,看到她锁骨下方,有一片浅浅的雾状图案,美而缭绕的盘旋。
季童笑着,从知道沈含烟生病后她一次也没哭过,直到现在也是笑着:“是纹身,有天你睡着了,我请护工看着你,自己偷偷跑去纹的。沈含烟,你记清楚这形状。”
“有人说这辈子不能纹身,因为下辈子会变成胎记长在身上。所以,你记清楚这形状,如果下辈子我样子变了,你找不到我了,你就在人群里多找找,尤其是穿低领t恤的夏天,你就看看谁的t恤领子里,能露出这样一块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