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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老父亲那个酒鬼也抵御不住这种纯手工酿制的烧酒。

靳恩亭接过她的话茬,低声细语,“快了!”

她家的那坛女儿红就快被挖出来了。

“什么快了?”程新余没明白他的话。

靳恩亭微微一笑,“排骨快凉了。”

她赶紧夹了一块放进他碗里,招呼他:“你趁热吃啊!”

他低头咬了一口,慢慢咀嚼。香气四溢,在口腔里爆炸。

程新余期待地望着他,“好吃吗?”

火候过了,肉有点硬。不过味道还算可以。

“很好吃!”不愿让某人失望,他给了一百分。

程新余:“要不是去给你开门,味道会更好。差点就糊了。”

他垂眸笑,“我的错。”

“看在你给我买花的份上,我原谅你啦!”

一顿无比和谐的晚餐,气氛温馨。

程新余时常觉得自己是一只蜗牛,她走得很慢很慢,落后了同龄人一大截。而这间小小的出租屋就是她的壳。工作了一整天,下班以后,她把自己藏在壳里,充电,重塑,第二天又可以满血复活。

她喜欢一个人待在出租屋里吃饭。哪怕只是啃泡面。

现在她更喜欢和靳恩亭坐在这间屋子里吃饭。

暮春时节,将热未热。窗外挂一抹掐得出水来的嫩绿,一段好景。

他们一起坐在暖黄的灯光下,共同享受着食物的美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上几句。连空气都变得很温馨,无比治愈。

靳恩亭不止是一位合格的泡友,他还是一个优秀的饭搭子。

好可惜啊!她马上就要失去这么好的饭搭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