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笛后面说了什么,楚闻朝其实听的不是很清楚,他只是耳朵捕捉到一个名字,霍声箫。这个名字他可太熟了,这几天睡觉之前都是带着骂他的怨气。

楚闻朝不着痕迹地环顾四周,陌生又极其真实的场景,指甲陷进肉里钝钝的疼痛,都让楚闻朝喉咙有些干涩。

他,他该不会是穿书了吧……

所以,他眼前这个哭唧唧的男的,是宋笛……

楚闻朝无语到就差当场翻白眼了,他堂堂一个娱乐公司董事长,穿书就穿书吧,怎么穿的还是渣攻贱受追妻火葬场文,还他喵的是舔狗攻二。

他一个日理万机的董事长,某天被下属硬塞了一个剧本,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看看,是当下最热的一本,买下版权拍出来一定大卖。

楚闻朝翻开第一页就蒙圈了,里头那个舔狗攻二怎么和他同名同姓同职业啊,会不会是底下人恶作剧故意搞他啊。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越往后看,楚闻朝就越是生气,书里那个楚闻朝是个深情攻二,他出现在主角受宋笛伤心失意,被主角攻霍声箫的爱慕者打脸羞辱,被霍声箫强取豪夺又随意丢弃等等各种场合,像天神一样救他于水火。

可惜霍声箫虐他千百遍,他待人家如初恋。书里那个楚闻朝存在的意义就是垫脚石,攻受感情催化剂。

现在他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可能是穿书了,他嗤之以鼻的攻二成了他自己,啧。

楚闻朝一想到剧情后期为了宋笛又噶腰子又捐骨髓,出生入死半条命都搭上了就收获了句:你是好人,我们是真爱。楚闻朝原本就阴沉的脸更黑了,跑,这不跑等什么,他绝对得离这俩人远远的,粘上一点关系都觉得晦气。

下一刻,楚闻朝面前唯一的通道被阴沉恐怖的男人堵住。楚闻朝轻飘飘地看了眼喧闹的人群,几乎是瞬间现场就安静下来。用脚趾头想想楚闻朝都知道面前堵住去路的这个人是谁,大概就是霍家的太子爷,本书的主角攻霍声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