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意接过那杯水,双手笼在中间,来回搓柔着,都快吓尿了。

来这的一路上,她仔细观察了如今所处的这座城市,像滨城又不是。

按着白莎莎所说,这是一九九二年,那就是30年前,还没有开发之前的滨城。

它特么的就是个渔镇,整座城市的人口也就几十万,大多数人家还是靠打渔为生。

如果她真的重生到了这个年代,哪有什么呼风唤雨的能力?或许就是个普通的渔民家的孩子。

如今又牵扯上了人命案,要真是她这个身体干的,那她就是上帝选中的替身,有冤无处喊。

咚!咚!咚——

见她在神游,高致翔敲着桌子提醒,“林心意,你是个大学生,是文化人,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易意晃过神来,与高致翔对视了一眼,“大哥,我知无不言,你尽管问。就是平生第一回 儿进派出所,麻烦先让我适应适应。”

“噗嗤——”高致翔轻口一笑,露出整齐的白牙,看上去有几分和善及帅气。

“好,那咱们就慢慢来,你就当是跟朋友聊聊天。”

他从面前的资料里拿出一张相片摆到易意面前问,“这个人你认识吧?”

易意一看,可不就是昨晚上那土鳖大金牙嘛,灌她酒,还想占她便宜。

她可激动了,那头点的跟鸡啄米似的,“认得认得,他,他——,叫什么来着?”

“他叫朱勇。这是,他第几次叫你出去陪酒了?”

“什么陪酒?”她震惊了,耳边立刻回想起许多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