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再次见到那个叫顾离的人时,觉得这简直就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更巧的是,我和他是一个系,一个班级,甚至被分到了同一间寝室。
后来,我和他前后脚入了金教授的门下,又成了同门师兄弟。
我们真的是很有缘分。
最起码我是这么觉得。
但他似乎不记得我了。
每天只会因为我比他多考了几分、多收到几封情书而生我的气。
作为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杜家独苗苗,我一向我行我素。
别人想指挥我做事,那是门都没有。
但那天顾离让我顺道帮他带煎饼果子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还特地嘱咐老板多放了一块脆皮。
后来被他痛骂了一顿我才知道,原来他不能吃油腻的东西,会闹肚子。
我保证,这种错误我只会犯一次,以后绝不会再犯。
我食言了,在穿书后的某一天。
但那是迫不得已,我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希望他能原谅我。
因为他小时候对我一句无心的话,我每天都会早起晨跑。
所以后来,我主动承担起给他带早餐的任务。
偶尔他会对我发点小脾气,但只要我稍微提出抗议他就会立马放软态度,因为他对自己的体格很有自知之明。
他不知道的是,向来都只有他对我拳打脚踢的份。而我,可能永远也做不出伤害他的事。
因为如果他受伤,最先心疼的,必定是我自己。
是的,我好像渐渐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