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秉儿越看越喜欢。

最后在一个上了锁的小匣子面前停下。云溪奉默不作声递上第二个钥匙。

姜秉儿看着玩,随手打开了。

打开来一看,整一小匣子的都是臂钏。

她看到臂钏时眼睛都亮了,忍不住手指在臂钏上点了点,仰头看向云溪奉。

“这个……你似乎戴不了的吧?”

这可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首饰了。

通城夏日炎热,无论男女夏衣都是单薄的,姑娘们上衫轻薄,尤其是接袖,都爱用透肌薄纱。

如此在上臂带一个臂钏就可好看了。

姜大姑娘爱漂亮,就喜欢各种华丽的臂钏。甚至还会在臂钏上坠几颗金铃铛,跑起来叮铃当啷,老远都能知道姜大姑娘来了。

少年云溪奉也是如此,只要耳边听见金铃铛的声响,整个人神经都紧绷,因为他知道不多时,后背就会扑出来一个少女,不由分说趴在他背上,让他背着她去竹林乘凉。

明明是酷热,明明是为了乘凉,可姜秉儿偏偏又要和他贴在一起。

背着一个娇气的小姑娘走一路,两个人衣衫都得汗湿。

金玲叮铃,呼吸绕耳。

姜秉儿故意捏他的耳朵,臂钏上的铃铛总是擦着他的耳坠,紧紧贴着他蹭。把少年惹烦了,他直接将她放到竹林里的石桌上,把嬉笑的她按住摘下臂钏来,捏住少女细软的脚腕,纱裙散开,绸裤蹭起,少女白皙的脚腕上被扣上了硬邦邦的臂钏。

他拨弄了一下臂钏上的铃铛,下了结论。

“猫铃子。”

姜秉儿眼珠不怀好意地一转,戴着臂钏的脚直接抬起踩在少年的下巴上,被他一把按住。

脚心痒。少年越握越用力,疼得她瘪嘴,晃着脚铃铛直摇。

那是通城夏日里最粘稠的时候了。

无论是对姜秉儿,还是对云溪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