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群落荒而逃的小混混,我也没有选择穷追猛打。

反正他们肯定还是会在附近晃荡的,下次扫黑除恶我必过来逮住他们几个。

居然敢过来抓我,可恶,是不是觉得我很好欺负啊!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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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思了一会儿,决定打一辆的士,这个点的电车站已经成为了一些混混们的天堂,他们会专门拦截在电车口,对出入的社畜们进行打劫。

可的士实际上也不是十足的安全选项,在哥谭市,街头随便一个的士司机都有可能成为掏出手丨枪指着你头顶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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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还真就天杀的打上了一趟黑车。

哈哈,绝对不是我有招惹反派的特殊体质呢(咬牙切齿)。

在车越来越偏离我报出的方位的时候我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双手一拉就想要直接跳车。

七步之内天使快还是枪快这个问题不好说,毕竟我现在确实是肉体凡胎。

在被对方用枪指着脑袋时,也只能乖乖举起手。

对方把我带到了一个废弃的厂房里面。

空气里弥漫着尸体腐烂的臭味和沉重的腥气。

也许这里以前是一个宰猪场?

脑海里随意地胡思乱想着,只见对方把那把枪抵在了我的额头处,看上去对我的走神很是不满。

“玛丽苏·韦恩女士。”

对方在我拉下帽子之后显然认出了我的真实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