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旦确定了,那个司机自然不会再放过我,我额头上的这个红色小点就是最佳的证明。
敌方的团伙成员已经冲上了二楼,偌大的一个韦恩庄园,此时居然只有我和阿福两个人在。
我被拷着双手拽到了一楼大厅处,阿福也在这里,只一眼,我就判断出了那个高大的男人的真实身份。
71,
是贝恩。
他是一个来自刺客联盟的疯子,塔利亚的狂热梦男粉,不能接受自己的女神塔利亚喜欢蝙蝠侠而无能狂怒,我早就听说对方来到美国的消息,没想到对方选择的城市居然是哥谭。
难道真是为了蝙蝠侠?
蝙蝠侠果然是一个走到哪里都能带来腥风血雨的男人。
友情提醒:刺客联盟和刺客兄弟会不是一个组织,谢谢。
我可以和刺客兄弟会的刺客们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至于刺客联盟那群没有脑子还没有半点道义可言的家伙?算了吧,他们的底线比恶魔还低。
这样危险的人物甚至跑到了我家来?你们gcpd干什么吃的?
71
双手抱头乖巧蹲下的我和阿尔弗雷德管家被那群入室匪徒甩到了最角落处。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贝恩居然说,刚刚把我骗下来的红色光是他准备的激光笔。
不是吧阿sir,大半夜的,你在搞什么啊?
紧接着,他又拿出了录像机。
迷惑的我看着贝恩,对方再次一掏找到了手机,架着镜头对准了我和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