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还是能不体验就不体验为好。
我很清楚,对方此时的闭嘴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在他眼里,我是一个被某位哥谭市著名反派推出来的幸运儿,即将在这座城市搞波大的。
这种情况下,“幸运儿”和敢死队也没什么区别了。
如果我是个精神病的话,下一秒他就得人头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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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小混混顺手关上了门,用边上的杂物堵住了天台的门,甚至用锁链把门给堵死了。
我叹为观止,觉得自己还是对哥谭人不够了解。
就这操作,起码得是抢了三个银行才学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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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戴着墨镜,走近了看向对方即将盗取的蝙蝠灯,这个小混混很有灵性,但不多。灵性的地方在于他知道要偷走蝙蝠灯的灯泡。
至于为什么我说不多嘛……我看了看尚且亮着的蝙蝠灯和边上的电线,友善地替这个人关闭了电源。
别为了偷个灯泡把自己给电死了啊,这看上去可是高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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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小哥对此一无所知,他还在潜心对灯泡进行窃取。
“对,就是这样,往左边拧,对。”终于,我看不下去他反方向把灯泡拧紧的骚操作,亲自上手让这位被电灯泡闪了大半天看不见上面文字的大哥成功拧下来了蝙蝠灯泡。
看上去很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