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血的味道却很快散尽了。
那大声呵斥的人过来和牵着奴隶的人交接,声音虽低,却瞒不过明尘敏锐的听力:“荒山宗那帮仙人老爷们愈发严苛了,十日内必须完工!完不成,杀了我们和这帮奴隶一起填坑!”
荒山宗?
同是天下正道的宗门怎么会?
惊怒之下,竟然忘了自己如今是入世,要开口,却说不出什么,灵气不能流入身体,窍穴封闭,气血陡然逆行,喉头一甜,哇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怎么会?
把剑对向凡人?
还……鼓励贩卖奴隶!
那女闾中惨叫的女子,那在不知什么劳苦的活计下喘不上气的男子——
她不是没有来过荒山宗,可,从未——
一旁的军士捂着鼻子道:“那奸商,竟卖给我个痨病鬼!去!拖出营杀了!免得恶疾传染!”
入世不过一个时辰。
第42章 熊妖篇16
其实程锦朝隐隐觉得,却不肯承认的一点是,狐王唐若对她很好。这种好不在于明尘和她日夜相处,反复质问道心最终确认出的忠诚,而是一种亲密的直觉,程锦朝将其归咎为对同族的依赖,况且对方和颜悦色,的的确确——将她当做是后辈,和她聊起天来。
她的提防仿佛是流沙筑造的城墙,很轻易地坍塌了,于是她只能固执地少言少语,避免犯错,眼神却不自觉地停在唐若身上,不断观察,看见年轻的狐王化作人形比自己妩媚太多,眼眸细长又很有威严,说话速度很慢,每一句都像是经过思考,却又不显得沉闷,反而叫人觉得她在郑重中嘱托什么。这年轻的狐狸人形的时候穿着白衣,像是经过打扮后的明尘,但大多数时候,她更喜欢舔着爪子趴在凸出的山岩上,俯视着山峦,仿佛那只是她的玩具。
狐王的力量与明尘正好相反,灵力流动起来是沉稳的,又令人惊惧的,从大地深处裂开的罅隙,碎石和泥土,草木与河流,沉甸甸仿佛拳头从下巴打翻。程锦朝被许多同族围住的时候在追想明尘,明尘的力量从高天而来,雷霆与风暴,裹挟着破空的风声,由上而下地咆哮着天道的怒火。
狐王就那么毫无提防地把她扔到了宁州的狐族腹地,在这里,漫山遍野都是狐狸,拖家带口的,化作人形的,半人半狐的,还在吃奶的,四处乱跑的,山峦变成狐狸窝,程锦朝被牵着走过来时,被一只小狐狸盯着看了会儿,说:“她的尾巴还有点黑。”
到了族群内的狐狸羞赧地缩起尾巴,然而四周都是狐狸,再怎样认为自己格格不入,也阻挡不住同族的气息,尾巴试探着钻出来,比她更早地喜欢上了这里的气氛。
不是异类。可心里知道自己不一样,红狐沉默地行走,白狐仿佛早就看透她的心思,轻声问:“你是在,耻于承认自己喜欢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