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棠就只等着和林黛玉回扬州的那天了。
林如海不死当然更好,如果他同原书一样病重,林黛玉是必要回去见他一面的。
又过一载,贾迎春到了十一岁,不好再同外男读书,王夫人便回给贾母,做主辞了先生。那先生求过贾政,年后往一处补了知县,上任去了。
因不必再去上学,这日起来,林黛玉吃了早饭,便同三春等往王夫人处来。
屋内人多,林棠并没跟进去,只在堂屋等着,听到里头王夫人直叹:“蟠儿这也太胡闹了!不过争买丫头,何必非要把人家打死!”
林棠立刻把王夫人的话和原书对上,悄声问王夫人的丫头:“彩云姐姐,太太这是怎么了?”
彩云在她耳边道:“是金陵姨太太薛家的大爷打死了人,舅老爷知道了,说要请姨太太进京来呢。”
作者有话说:
注:原文写,林黛玉到荣国公府后,“次日起来”,就是王夫人王熙凤拆薛蟠打死人的书信,王子腾请薛姨妈带薛蟠薛宝钗进京。然后第三章 还写,贾雨村到荣国公府“不上两个月,金陵应天府缺出,便谋补了此缺,拜辞了贾政,择日上任去了”,第四章,贾雨村“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冯渊家里“告了一年的状”。前面说了,本文设定林黛玉入京是六岁,根据原书,薛宝钗比林黛玉大三岁。但第二十二回,“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正值他才过第一个生辰”又是薛宝钗十五岁生日……
时间线一团乱,巫就私设了,这本林黛玉六岁进京,她九岁薛蟠打死冯渊,这时候甄英莲十二岁,薛宝钗十二岁,薛蟠比薛宝钗大两岁是十四岁,也和第四章“这一种拐子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能对得上。
第20章 渐远
薛蟠的人命官司被贾雨村“轻轻”落定,只说薛蟠已被冯渊索命病死,又命薛家赔冯家一千两烧埋银子了事。[注1]
贾雨村的信到了京中,王夫人王熙凤自是松一口气。
贾政气道:“蟠儿年幼,姨太太有了春秋,无人管他,纵得他仗势欺人,做出这等混账之事!这几年总给姨太太写信要请他们来,早该派人接去,省得伤了人命!”
薛家的案子不一时就在宁荣二府里传开了。
林棠觉得可笑,冯渊白死没人偿命,荣国公府的人却为了杀人犯要来欢喜。
贾宝玉急匆匆跑到林黛玉屋里,笑道:“林妹妹,你听说没有,薛家姨娘要进京了!听说薛家有一位宝姐姐,只比咱们大两三岁,人生得极好,也是从小读书。等她来了,咱们就又多一个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