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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车到了机场的时候已经七点五十了,刘二下了车,去出口处等待。

他左右看了看,不少人举着牌子,上面写着要接的人名,刘二觉得这是个好办法,可没有材料。

低头看了看自己白色的衬衫,刚好有个人带着那种粗笔在写字,刘二借了一下,然后在自己的衣服上写着“史密斯”。可随后一想,自己太傻了,史密斯是个老外,怎么看得懂汉字。

不爽的把笔退回去,继续等着。

八点十五的时候,终于出现了一个老外,一看杂志就是他了!身体高高大大,穿着咖啡色的休闲服装。

刘二赶紧迎了上去。

“你好!请问您是史密斯先生吗?”这几句简单的外语他还是知道的。

对方惊讶的点点头,然后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串,刘二除了什么,you,之类的,其余一个也没听懂。

这就非常尴尬了,刘二干脆说道“我仅仅会一点英语”

老外明白了,点点头,却竖起拇指。“good。”真不知是夸奖还是讽刺。

打了半天的手势,老外终于明白了要跟他走,他是老肖的朋友。

“xiao!”他有竖起大拇指,大概是对肖很佩服。

又花了点时间把老外弄上车,然后发动,直接去医院。

一路上老外都在唧唧歪歪,刘二只有勉强的说点什么,不外乎是“ok,yes”现在他有些后悔没学好英语了。

好不容易到了医院,带着史密斯走进了院门。

“哐当!”一个青年手中的东西掉落在了地上,他惊讶的长大嘴巴,仿佛不敢相信,那个老外居然是他的偶像!

他颤颤巍巍的走上去,打了个招呼“你好,你是史密斯专家吗?”他的英文比较流利,起码他能够听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