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前途通畅,于2013年5月底之前,乙方协助甲方清除路障,甲方接到乙方清除路障的真实图片的一周之内,支付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税后)。
乙方账户:xxx
如乙方未能完成甲方所委托之事,甲方将把乙方清除。如乙方将合作事宜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将把乙方全家清除。
下面是“路障图片”——郭美在照片中做着很妩媚的姿势,很挑逗地笑着。
下面是郭美的身份证号码。
最下面盖着畅通发展有限公司的章,以及一个潦草的签字。旁边是吴珉的签字。
我把这张合约递给了章回。
章回看了看,递给了孟小帅,说:“我第一次听说,雇凶杀人还签合同,现在的黑道太嚣张了。”
碧碧说:“什么东西?让我看看。”
孟小帅气急败坏地说:“看什么看,继续睡你的觉!”
碧碧说:“看你长得挺秀气的,怎么这么粗鲁!”
孟小帅不理碧碧,一目十行地看完了那个“合同”,问我:“他真的是要杀郭美的凶手?”
我说:“毫无疑问了。”
孟小帅骂了一句:“这个畜生,我把他送进公安局去!”
我说:“公安局会把他送进疯人院。”
孟小帅说:“什么意思?”
我说:“你听他刚才说的话了吗?我觉得他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