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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前途通畅,于2013年5月底之前,乙方协助甲方清除路障,甲方接到乙方清除路障的真实图片的一周之内,支付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税后)。

乙方账户:xxx

如乙方未能完成甲方所委托之事,甲方将把乙方清除。如乙方将合作事宜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将把乙方全家清除。

下面是“路障图片”——郭美在照片中做着很妩媚的姿势,很挑逗地笑着。

下面是郭美的身份证号码。

最下面盖着畅通发展有限公司的章,以及一个潦草的签字。旁边是吴珉的签字。

我把这张合约递给了章回。

章回看了看,递给了孟小帅,说:“我第一次听说,雇凶杀人还签合同,现在的黑道太嚣张了。”

碧碧说:“什么东西?让我看看。”

孟小帅气急败坏地说:“看什么看,继续睡你的觉!”

碧碧说:“看你长得挺秀气的,怎么这么粗鲁!”

孟小帅不理碧碧,一目十行地看完了那个“合同”,问我:“他真的是要杀郭美的凶手?”

我说:“毫无疑问了。”

孟小帅骂了一句:“这个畜生,我把他送进公安局去!”

我说:“公安局会把他送进疯人院。”

孟小帅说:“什么意思?”

我说:“你听他刚才说的话了吗?我觉得他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