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杨哥都这么说了,其余两人也没反对,再次转了一圈,便开着皮卡驶出了仓库区,也不知跑哪里去了。
陆渊面无表情地把几人的对话看完,倒也没有什么生气的。
这种团伙全国各地都有,见有什么便宜就想方设法占到,有卡车就偷油,有仓库就盗窃,特点便是流窜作案,而且没有具体的作案目标,针对这种团伙,极难抓捕。因为这些人特别贼精,专门喜欢偷窃那种长时间很难有人发觉的地方,等到偷窃成功被人察觉,已是几天或者十几天以后了,那时他们早已远走高飞。
陆渊没有想到居然有人把主意打到了这里来……
不免有些无语,真的有种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来的感觉。
好好的许多地方你们不去偷,偏偏怎么就看中了这个鬼地方,对,这个鬼地方。
叹了口气,陆渊拉开抽屉,拿出里面这把精心定制的1911手枪,这把是弄死那位大毒枭后,他所珍藏的一把1911,枪身上镶嵌了金丝与银丝的图案,看起来极为精致,却并不显得过于奢靡,反而突显出了高贵的品质。
当然,外表再怎么好看,内在都是不可忽视的杀人武器。
嗯,这三个人既然决定了上门送死,该怎么处理?
打包沉到湖底去?
灌入水泥袋内挖个坑埋了?
还是直接乱枪打死?反正这方圆几公里也没人,乱枪打死都不可能有人听见。
等等……什么时候自己一到解决事情的时候,就想到了杀人?
陆渊缓缓把1911放下,悚然察觉到了自己的异样。
以前的自己遇到再怎么困难的事情,也不可能第一个念头便是杀人,为什么现在的自己,居然能若无其事地想一些毁尸灭迹的方法?
人的习惯力量是强大的,难道说,在《永无止境》的所作所为,到底还是深深影响到了他自己的思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