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角瑞克已经来过这里,他的马正在被行尸们继续分尸享用。鲜血和鲜肉引来了几乎整个城市的“人”,它们把路口堵死了,还在不断向里涌去。
在行尸们的脚下,坦克的旁边,就是那一大袋枪支,长枪短炮,十分显眼,这也就是莫里和柯克此行目的。
“那就是了。”柯克有些兴奋地指过去。
“嗯。”莫里把眼睛眯了起来,“去拿回来。”
“好的。嗯?你说什么!”柯克跳了起来。
“我说让你把它拿回来,那袋子枪。”
“你让我去?”柯克愕然:“不是应该你去么?”
“当然,为什么我传授给你用枪用刀的技能,就是让你不再变成我的拖油瓶。现在是展示你训练成果的时刻了。”莫里冷酷地笑着:“如果你不去,那我们就散伙,你自生自灭。现在你来选。”
“我擦!”柯克叫:“老子敏捷足以被行尸放风筝有木有啊?”
“那是你的事,你与它们的区别在于,你还有这。”莫里冷笑着指指脑袋:“好好用它,在你再也用不上它之前”。
柯克还能说啥呢?他继续观察。
原剧情中瑞克被行尸团团包围后,是从坦克的地盘下面,躲到了坦克里,又恰好有韩国人元的帮助,在外面吸引行尸注意力,才逃过一劫。
这次要怎么样才能拿到那包该死的枪呢?
柯克看着,突然想起一个主意。他指指后面,莫里跟上。
“我需要找一个丧尸。”
“be y guest。”莫里耸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