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象找到传说中的伊甸园。

女人在办公室里找到了一套西装,很新的西装,连标签也没有剪掉,男式的,女人把西装穿上了,虽然太过宽大,而且里面没有内衣,但总比裸体好。虽然旁边几个“男人”完全不在意女人裸体和穿西装的区别,但女人还是觉得,穿上衣服,让自己更有“人”的感觉。

女人终于冷静了下来,她坐在沙发上,端详着站在身前的四个“男人”,又看看门外,她知道,要想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为什么在这里,推开门,走出去,就一定能找到答案。

但她并没有冒冒然就出门,而是决定从这四个“男人”入手。在弄清楚自己是谁前,她必须确保自己的生存,而自己从阳台上看到的外面的环境,已经说明,这是个危险的世界。在没有掌握必要的信息前,女人并不想立刻出门。

未知的,永远是最危险的。

女人打量着面前的四个“男人”,衣着很整洁,还是品牌货,只是明显没有经过打理,比如说,衣服上的商标都没有处理掉,脖子上还挂着标签,裤管也没有剪裁过,哪怕是穿着皮鞋,这裤管也长得拖到了地上。头发、胡须,也些凌乱,虽然说如今的男人流行艺术家风格的长发和络腮胡,但这几个“男人”的发须近期明显没有打理过。

还是他好,虽然剃了个光头,看起来有些好笑,可也挺清爽的。

女人突然捂住了嘴,眼睛瞪得大大的,“他”!?谁是“他”!?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到“他”!?

第三百六十一章 我暂时叫冯臻臻

就在电光火石之间,女人脑海中闪过一幕幕画面:一个形象模糊但能辨认得出剃了个光头的男人正在喂自己吃东西;自己紧紧和那男子拥抱在一起;和那男子亲吻(王路跳出来大吼,冤枉啊,明明没有碰到的说);自己以羞人又大胆的姿态坐在男子胯上,而那男子正在抚摸自己的乳房……

女人捂着自己的脸,俏脸晕红,他是谁?他是谁?是自己的丈夫吗?不!那男人给自己的感觉更特殊,因为在想到他时,自己居然情不自禁涌起一股欲望,想要,吃他——吃他的血!

这感觉是如此猛烈而又奇特,让女人一阵晕眩。

女人死死闭上眼,大口呼吸着,让自己平静下来。

风从窗口吹进来,已近入秋,有点凉意,女人的发丝被风吹得有些凌乱,她下意识地撩了撩头发,怦然心跳的感觉似乎被这阵风吹拂得渐渐平息了下来。

办公桌上有便签纸,女人随手取过铅笔,撕下一张便签,潦草地在上面写了“光头男”三个字,还打了个圈,旁边加了个重重的感叹号。无论如何,这个男人对自己非常重要。

——嗯,话说回来,如果那光头男和自己这样亲昵,做的都是夫妻情人间才做的事,为什么自己现在是孤身一人?难道是他抛弃自己不顾?难道他是个陈世美?如果光头男真是这样的人,自己再次遇上他后,一定要给他好看!在危难中抛弃爱人的男人,都是该死一万遍的混蛋!——百里之外,正在龙王庙的王路菊花突然一紧,莫名地感到一阵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