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咱们也得回来才能召唤圣杯。”白了楚接舆一眼,泠怆心道:“但是,我们还剩下一个选项——金闪闪!”
“……?金闪闪?”
“就是你们所知道的吉尔伽美什,那家伙穿的全身上下都是金光四照,所以我们宅亲切的称他为金闪闪——顺道一提,他也可以变成正太——薛定谔,你有福了。”
“真的?”薛定谔顿时猫眼一闪——顺道说一句,真真正正的正太控变态——为什么要在正太控后面加上变态两个字?因为她的确是做了很多变态才会做的事情。
“当然,不过我要警告你,如果他认真起来的话……灭了咱们也不是不可能,仔细看看咱们带来的资料吧。王之财宝——不论怎么看都是犯规啊。”
“哦……有印象了。”仔细思考了一下后,宫小路说道:“就是最终boss,不论那一条线都会死啦死啦的干活……第一次出现是一次性被搞定收工,黑樱线跟个sb似的出现嘲笑对方,然后跟个sb似的被人家做掉的那个?也没看出来有多厉害么……”
“……那是悲催的设定!丫的太自信了,所以每次都栽在自信上面来。”泠怆心道:“今晚的事情就这么算了吧,明天一早我们去言峰教堂,去找金闪闪的主人——言峰绮礼是个bt不假,但也是个天才,应该能够听我们说话才对……最少,如果不行的话我们也可以干掉金闪闪!这家伙也算是个支线任务吧?”
……
实话实说,金闪闪的确挺悲催的,作为最古之王,竟然n次被xxoo,还都是那么可怜的被xxoo。每次都是大意失荆州,可惜每次都是不同的平行空间连个经验总结的机会都不给。于是,我们每次看到的金闪闪都是个张口杂碎,闭口杂碎的家伙,拉风的出场,目空一切,然后被开主角光环的凡人搞定收工。
“杂碎!杂碎!”
今天的金闪闪,依旧活力充沛啊。
我们来介绍一下金闪闪,全名是吉尔伽美什——很好听的一个名字不是么?《吉尔伽美什史诗》是目前已知的史诗中,最最古老的一个,所以金闪闪也被冠之以最古之王的名号。不过,其人出现的时期,乃是从原始社会——也就是说,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比较纠葛的一段时期。
……ta到底是男是女?
“本王为什么要遭受如此的罪过?——喂,那边的假神父,本王的午餐呢?”
一个留着披肩金色长发的女性,确切的来说,所以一个穿着一身金闪闪的盔甲,留着一头金闪闪的长发,就连给人的神情都是充满自傲的金闪闪模样!——已经不是华丽两个字可以形容得了她得了,完全是一种……是一种……
败金女王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