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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慢摇吧”是金典山庄仅有的三家酒吧之一,座落于步行街的最尽头,紧挨着一座秃头荒山和一家宾馆,因为是闹中取静,所以这家酒吧的音乐风格就比较舒缓,根据山庄工商局的登记,这家酒吧的老板娘名为李莎莎,正是张旭曾经的女神,伴随他的右手走过了无数个激情的春夏秋冬。
李莎莎和一帮姐妹在张旭的建议下大部分从了良,倾其所有又问张旭借了一点后,便合伙开起了这家慢摇吧,从服务员到调酒师全由她们自己充当,至于那些没有从良的姐妹也就索性在酒吧里当起了舞娘,也算肥水不流外人田!
曾经做过一段时间大老板的李莎莎还是很有一些品味的,所放的音乐以及装潢格调都相当的有内涵,所以来这里消费的客人基本上都是比较斯文内敛的,用他们的话来说,活的就是一种品味!
暮色慢摇吧的地方不算很大,三百多平方的面积自然不能和山庄最火的“超a狂嗨吧”相比,不过客人却相当的不少,因为价格相对合理,在昏暗的气氛下一个个围坐在圆形的矮桌前面,有聊天的,有谈生意的,也有欣赏舞娘们曼妙舞姿的。
酒吧的长长木质吧台旁只孤零零的坐着一位客人,面前摆着一瓶高度数的五粮液自斟自饮,时不时捏起几颗椒盐花生米扔进嘴里,空洞的眼神让他显得特别的形单影只。
这位客人的身份一看就不低,尽管在末世了全身上下都还是一套名牌,手边还放着一包难得一见的“冬虫夏草”香烟,而来往穿梭的舞娘和服务员们全都识趣的没有去打搅他,只有在他的花生米被吃完了以后,调酒师才会极快的又为他端上一盘,却根本不记账,好像完全不担心他付不付得起钱一样。
第四百八十五章 邂逅?
“我问你啊!为什么别家的女人就能那么乖巧听话,偏偏到了我家,每一个浑身上下都长满了心眼,只要我说半句谎话,她们闻着味道都能分辨出来,而且我就奇怪了,姐妹俩一起嫁给我就不好吗?两个我都爱啊,我又不是骗她们……”
坐在吧台边的客人一边喝着酒,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话,乍一看以为他是酒喝多了在自言自语,但仔细看去便能发现,原来在这男人的脚边还蹲着一条红色的大猎狗,猎狗人模狗样的穿着一身镶着亮钉的皮夹克,眼睛上居然还架着一副大大的蛤蟆镜,眼镜之后的一双狗眼正贼溜溜地打量着场中的舞娘们,似乎完全没听见他主人在说什么。
“喂!老子跟你说话呢,听见没有?”男人不耐烦的踢了大狗一脚,大狗歪着脑袋看看他,抬起脚掌弹出一根利爪,淡淡地问道:“这是几?”
“妈的,你以为老子喝多了吗?这当然是一啦!”男人气愤的一拍吧台瞪着大狗,大狗却又极快的弹出三根利爪,飞快地问道:“那么一加一等于几?”
“当然是三了!”男人想都没想的答道,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他的狗给带进沟里去了,蹲在地上的大狗无聊的收起爪子挠挠脖子,很无奈地说道:“是吧!你瞧你的智商已经无限接近于零了,你让我一只聪明伶俐的三头犬和你这种醉鬼能说什么?我求求你放过我吧主人,你拉着我在这说了两小时的醉话了,我穿这么帅是来泡妞的啊,我又不是知心大姐,没办法安慰你这种旷世怨男的!”
“哟呵~反了天了你啊,想走?没门我告诉你!”男人生气的撸起袖子,大着舌头说道:“老子不痛快,所以你也别想痛快,起来陪老子喝酒!”
“天呐,我才四岁而已,你居然要逼着一条未成年狗喝酒吗?嘿嘿~不过我喜欢!”大狗笑嘻嘻的趴在了吧台上,然后拍着吧台喊道:“嘿!靓妞,给老爷上一杯teibob!记我主人账上!”
“来啦,米爷!”调酒的小妹很快就端着酒杯放到了大狗面前,然后对他眨眨眼说道:“米爷你今晚好帅呀,要是再叼一支雪茄就快酷毙了,迷死人了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