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那些不认识的,见到此番情景,见到那标志性的白衣,还有几人能够平静?
白衣,回来了!
对于联盟来说,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没有人因为灵鹫宫对江湖屠杀时,白衣的远离产生怨恨,因为早在之前,白衣已经到了海外。
况且那些真正崇拜的,只怕心下总会去找各种理由为其正名,这本身并不是出于对白衣的信任,仅仅是不想让美好的梦幻破碎。白衣在大多数联盟成员心中,已经成为了神圣的信仰,最强的后盾。
楚翔怅然,曾几何时,似乎在刚刚进入到轮回世界时,在武林群侠传中被人称为大侠的自己,亦是这般受人敬仰,万众瞩目。只是,当年他们崇拜的是“大侠”,现在呢?
楚翔相信,若他登高一呼,必能取代伤心断肠。但之所以会有这种凝聚力,之所以能被万众瞩目,只怕并非因为他叫楚翔,仅仅因为他是白衣!
楚翔是白衣,白衣不是楚翔。
“呵,是啊,他们崇拜的,从来不是我,仅仅是大侠,又或者满手血腥的白衣。”
楚翔如是想到,所以笑了。武功再高,若不表现出来,或者不能以江湖中认同的方式表现出来,除了暮色那个奇迹,有多少能凭本身得到公认呢?
那些被公认的,小剑也好,喜儿也罢,哪个不是因为满手血腥铸就的名望?
不败传说?难道不败之下,就不曾遍布枯骨?
杀戮,是罪,不是因为有了地狱,不是因为杀气达到一千万就要下地狱,而是因为,这本身就是罪。
偏偏目前江湖中最被认同的,就是杀戮。所谓有目的、有理由的杀戮。
带着思索,带着浅笑,楚翔踏入了很久不曾踏入的,总部。
总部内,少有的,似乎正在发生着一场争斗,凭楚翔过人的灵觉,自然早在百丈开外,就已经知道。
但楚翔并不愿意破坏这少有的戏码、乐趣,因此当他踩着不紧不慢的步伐踏入大厅时,依韵和另一名不知来历的家伙,同时撞在墙上,口吐鲜血,而后相互嘲讽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