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叹道:“拜托了,如果我回不来,那些人只能交给你和ken照顾。”
“你就不怕我对他们不利?”我闻言一愣,随即耸耸肩:“你对付的只有我,况且你不正想收小烟做儿媳妇的吗?”
“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们年轻人的事我现在懒得管,省得被ken指着脊梁骨说我欺负小朋友。况且你这种做法,太过自私。”
第一百五十二章 行动!陷入重围
自私,我也这样认为,但是除此之外,我真的想不出别的办法,一想到如果我回不来的话她的心情,我只有心痛。
我们在医院呆了一宿,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被胡哲豪喊起,穿上跟他们一样的衣服跟装备,各种皮带系好之后,我半天不能适应过来,分到的枪是1911,不过我依旧把唐刀带着,相比起枪法我宁愿相信前者。
我们几人的武器各不一样,胡哲豪偏好手枪,李炘南跟我差不多,更偏重于刀技,李清则对阻击枪情有独钟,孟萱擅用匕首,单洪诚则抱着步枪,腰间别着两把尼泊尔军刀。
我们一行人根据一个士兵的指示来到一块空地,这片空地上停着一架看起来很大的飞机,里面是军火,我们这次是打着运送军火的名义前往纽约,那里自然有人接应。
飞机上,李炘南不住擦刀,白衣坐在最前面一副处世不惊的模样,他腰下别着的刀看起来跟之前那把差不多,想到之前弄坏他刀的那事儿,我颇感尴尬。于是便不去看他。
这是我第一次坐飞机,因为对未知行动的期待所以并没有多注意沿途的风景,那把唐刀擦了又擦,心里仔细回忆关于原件可能藏的位置,因为地下的实验室比上面的别墅还要大好几倍,地形也复杂得多,虽说记忆中知道大致位置,但是对我来说也算是个陌生的地方,一想到这些人的命都系在我身上,我顿时感到压力山大。
不知不觉度过漫长的时间,最终飞机降了下去,开门后外面一阵强风吹进,外面有很多士兵排着整齐的队伍,有条不紊地搬送着飞机上的东西,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冲白衣敬了个军礼,两个人叽里咕噜不知说的什么,我忽然有点后悔当初没跟着林小烟好好学英语,否则也不至于在这里听天书。说到这也奇怪了,为什么唐云的英语才能就没多在我身上体现呢?
其实纽约跟京都也差不多,有一个面积很大的安全区,市区已经沦陷,只是美国很多民众执有枪械,一部分成功逃往安全区,现在纽约各处一部分救援队依旧在搜寻幸存者,更多的则是大规模清扫各地丧尸数量较少的地区。
他们俩叽里咕噜说了几句,我便看到那个老外很高兴地伸手欲跟他握手,后者没理他,老外也不生气,似乎知道他的作风,便伸手示意我们朝空地上的一架直升机上走去。
飞机上还有一个人驾驶员,同样穿着军装,这个老外看起来都十分年轻,小伙子还很热情地冲我们打个招呼:“hello!howareyou?”胡哲豪嘿嘿一笑:“fe,thkyou,andyou?!”
“哈哈!”李炘南忽然笑了起来,那老外不明所以,也跟着笑起来,露出一排小白牙,伸出大拇指,说了句话,我只听到了cha这个词。
孟萱似笑非笑看了胡哲豪一眼:“他在夸你英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