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里坐的几个人毫不客气的对着常先澳就是一顿暴打,把他拽下来后,开车的张目说道:“你小子喜欢什么?摇滚么?”
“哎,鄙人的喜好,你们这帮俗人是理解不了的。”常先澳起身抬头望向窗外,极度装逼的说道,但是他却看见路边一个身影是那么的熟悉。
那个身影不是多么的倾国倾城,却是让他魂牵梦绕了多久,多少次梦里见过的女孩啊。
“靠!停车!”常先澳当即喊道。
“搞什么,还没进城呢!”张目说道。
“别废话,我看见我的梦中情人了!”
“真的假的啊~”这话引得车内所有人的性质,当即停车,却只看见了一个坐在路边的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虽然看似长得挺漂亮,但是只能说是中上之姿吧,而且还长着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不会吧,常先澳好这口?
常先澳下车,看着哥几个的淫荡的目光,他一副轻蔑的样子说道:“不是这个,就怪你,开出去一段,我估计是走了,我去找找,你们先走吧。”
“别啊,让哥几个给你参谋参谋。”
“参谋个鬼,我是喜欢她唱的歌,你们想哪去了,滚蛋吧,少一个人吃兔子肉,你们还准备我多带一个怎地?”
“靠,对啊!张目,开车,三个人吃兔子,能多吃不少呢,这小子可是个大吃鬼,快走!”副驾驶的人一副赚到的样子说道。
他们确实也没几个有心情看美女,他们在这个城里都是冉冉崛起新星一般的人物,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当然只是见而已。敢乱来,希望之军的军规对他们可不是摆设。
“记得明早五点出操。”张目踩了一脚油门,留下这一句话。
常先澳白眼一翻,这帮人,临走还不忘打趣他。
他走到那个正在嗑瓜子,坐在路边的女子身边,正准备问问那个是不是电视上那个甘丽雅,一蹲下就看见了不远处水井旁打水的身姿,再看看脚下洗的差不多的衣服,他笑了,也坐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