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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无论是仪仗规格,还是装备的鲜亮程度,都不那么扎眼了。

可即便如此,也是伯爵的排场,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伯爵,得是那种底蕴深厚,手握力量的土霸王级别的。

毕竟一般的伯爵,就算养的起、也养不出此等看着就杀人无算、彪悍异常的护卫。

而整个亚南地区,也不过一公、一侯、两伯爵,罗伦斯作为世袭爵士,有着200多年历史的高恩家族的当代家族,从小就把亚南地区的贵族圈人物及关系图谱背熟了,这是贵族的必修课。

也正是因此,罗伦斯知道这支车队是外来者。

“至少都是一位子爵。”

这样的判断,源自他看到了阿曼达的车驾。

阿曼达的车驾才算是真正标准,没有加长加宽,各方面都没有僭越(圣教的存在,保证了事实上的类帝王时代的中央集权,所以对规格比较讲究),罗伦斯一眼就认出,那是男爵座驾。

男爵座驾在整个车队中处于追随者的位置,那么即便主车比较另类,也没有徽章旗帜,但仍旧说明其尊位比男爵更高。

罗伦斯认为是即将到来的大雨,让这位贵客选择了就近落脚高恩,而对奥恩家族来说,能亲近这样的大人物,本身就是件有益的事。

由一次意外的造访而开启交往互动,这在贵族圈并不罕有。

等到在自家大宅的门口见到凯恩和阿曼达,罗伦斯愈发觉得自己好运当头,亲自迎接恰到好处的表达了好客的礼节,没有怠慢贵客。

罗伦斯也很快就得到了让他喜出望外的回馈,那是一把刀身很宽,刃弧很美观、胖乎乎的自卫匕首。

凯恩直言来到仓促,而罗伦斯的礼貌和好客让他比较开心,所以送一份略显特别的见面礼给罗伦斯的儿子。

就是这把匕首,凯恩当场给这匕首蚀刻了魔纹,并拿出一块小拇指肚大小的钻石,灌注圣光,镶嵌于握柄顶端。

圣银匕首,与其说是一把武器,不如说是护身法器,佩带这匕首,不受迷惑等精神向的魔法或类魔法影响,不受邪秽侵蚀,包括带有超凡性质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