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琳达并不反对,一是因为那不是她的车,而是因为在沙漠中,你无法扛着汽车走。汽油耗尽的汽车大都扔在沙中,车主若还有一丝眷恋,也许会雇人将汽车拖出沙漠,可那笔费用比买新车还贵。
但扔下汽车后,琳达的箱包却没处放了。她翻检了驼队带的货物,决定把携带的一箱军火全部丢弃,空出箱子来装自己的包。
那箱军火只是普通货色,格伦一点看不上眼。可是,刚在布阿井干了那么大的事,他不希望别人顺藤摸瓜,找到驼队的行迹,所以,他坚决反对沿途丢弃货物。
女人一旦偏执起来是无可理喻的,为了自己心爱的手袋,琳达焕发了前所未有的精神,她彻夜不睡,在沙丘里挖了个巨大的沙坑,只为掩埋那箱丢弃的军火,空出箱子及骆驼。
可是,理论上,这匹驼队的货物都属于舒畅,所以,看到舒畅醒来,又情深意长说了一句“我爱你”,她立刻联想到对方的魔鬼性格,担心这是惩罚她的先兆,所以,先发制人,抢先道歉。
“扔了就扔了”,舒畅不以为然的说,他翻身跳下骆驼,极目向夕阳落处眺望:“呼吸真好!”
他感慨地说。
格伦不愧是狼人,他一个人把这一百余匹骆驼照顾的很完美。原本,整支驼队至少需要二十名驼夫,但现在,他一个人就令上百只骆驼服服帖帖跟着他走。
现在驼队正向西方行进,落日底下,格伦牵着首驼,在茫茫的黄沙上沉稳的迈着大步,那形象活像一幅剪纸画。
琳达还忐忑不安的牵着她的宝贝骆驼,尾随在舒畅身后,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走。舒畅翻腕看了下手表,忽然嘬唇打了个响亮的口哨,整支驼队齐齐的站住了脚步。
格伦拽了一下首驼,一向听话的首驼现在脚下纹丝不动。他扔下缰绳,回身向舒畅走来。
这声口哨来自驼队原先驼夫的记忆,而格伦一向以种族特性指挥骆驼,遇到这种天长日久的训练口哨,骆驼当然条件反射的遵从了旧日指令。
“就地扎营?”格伦征询舒畅的意见。
“杀骆驼,丢货物。”舒畅下了命令。
格伦瞥了一眼舒畅的手腕,他手腕上带的是一只美军陆战队员配备的特种电子表,现在表盘上正显示着一幅卫星定位画面。
“你确信?”格伦寻求确认。他并不反对丢弃货物,杀骆驼。他们偏离沙漠驼队固有的路线已经三日,这片地域恰是最理想的隐藏点。